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现将《江门市2023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2023年申报指南”)等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2023年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请你们公开发布入库申报通知,尽快与辖区省产业转移园内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了解企业资金申报意向,筛选并整理出意向企业名单,并在6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
二、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请你们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税务、消防验收管理以及省产业园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指导企业按照2023年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需要市直有关部门指导的相关问题,可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径向市相应职能部门请示。
三、按要求做好审核工作。请你们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参考附件2对应审核单位),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把关,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企业申报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出具“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做好申报项目上报工作。请你们牵头完成本地申报入库项目的审核工作并经所在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6月30日前上报我局(其中企业申报资料于6月20日前上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包括本地项目申报正式文件(含项目汇总表,样式见附件4)、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份,电子版注明“**(企业名称)2023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江门市2023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奖补项目审核单位分工表
3.各有关单位主要审核内容一览表
4.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蔡琳俐,电话:3279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