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台山市、开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747号)要求,我局牵头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和市直有关部门审核,现随文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奖补计划(详见附件)。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暖企业、促投资”行动部署,扶持企业加快发展,此次明确的项目计划需省级财政承担的奖补资金从我局会同市财政局预下达的省产业共建资金中列支,并请于6月30日前拨付到企业;地方财政需配套的奖补资金待江门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本级与有关市(区)财政统筹安排。请相关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奖补计划的企业兑付奖补资金,并将资金拨付凭证(电子版)及时报送我局,以便应对做好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奖补资金可用于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开支,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接待等支出。
请各地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转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