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六稳”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暖企业、促投资”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把《江门市重点企业(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日
江门市重点企业(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
第一条 对市级领导挂钩联系服务的全市产值100强工业企业、纳税贡献50强企业、外贸出口30强企业,每个企业(产业项目)安排一名首席服务官, 首席服务官由跟踪协调该企业(产业项目)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全市涉及服务企业(产业项目)的各有关单位需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担任本单位的企业(产业项目)首席服务官。
第二条 企业(产业项目)首席服务官的主要职责:
(一)主动宣传和贯彻政府惠企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为企业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出谋划策,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软、硬环境。
(二)做好统筹联系对接工作,及时记录市级领导调研指导企业(产业项目)工作情况。
(三)深入企业(产业项目)一线调查研究,结合“江门市工业企业诉求办理系统”(网址:http://19.121.10.24/),了解并掌握企业(产业项目)的动态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需协调落实等情况。
(四)发挥牵头协调服务作用,在职能范围内协调企业(产业项目)属地和市有关部门,帮助企业(产业项目)解决在生产经营、增资扩产、建设投产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 各涉及服务企业(产业项目)的有关单位首席服务官要协调本部门密切配合牵头责任单位的首席服务官开展好工作,及时解决企业(产业项目)反映的问题,并把情况向牵头责任单位的首席服务官报告。
第四条 实行企业(产业项目)重大事项会商工作制。企业(产业项目)涉及事项可在各市(区)解决的,由属地市(区)政府尽快给予解决,办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挂钩联系企业(产业项目)的市级领导;涉及事项需在市级层面解决的,由跟踪协调企业(产业项目)的市相关部门首席服务官牵头召集有关部门会商解决,办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挂钩联系企业(产业项目)的市级领导;对超出市级职权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协调企业(产业项目)的首席服务官将有关情况报告挂钩联系企业(产业项目)的市级领导,由市领导视情况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 首席服务官定期向挂钩联系企业(产业项目)的市级领导报告企业(产业项目)情况,原则上每月报告一次,重要或紧急情况随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产业项目)在生产经营、增资扩产、建设投产等过程中的主要诉求,以及诉求办理进展情况和相关建议等。
第六条 企业(产业项目)首席服务官和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如出现工作变动、企业搬迁、项目投产等情况,企业(产业项目)首席服务官和服务对象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 建立重点企业(产业项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跟踪协调企业(产业项目)的责任单位会同各市(区)及时报送市领导走访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企业(产业项目)所属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月18日前报送企业(产业项目)的生产经营数据。以上信息均通过登录“江门市工业企业诉求办理系统”报送。
第八条 企业(产业项目)属地市(区)政府要支持配合首席服务官开展有关工作,协调推进本辖区内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各市(区)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本地区的首席服务官制度,积极协助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精准服务,促进政企良性互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我市首席服务官工作,联合市政府督查室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江门市重点企业(产业项目)首席服务官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1 |
五邑大学 |
甘俊英 |
科技处/社科处处长 |
2 |
江门海关 |
刘永明 |
企业信用管理科科长 |
3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吴南云 |
副校长 |
4 |
市委办公室 |
罗时勇 |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局长 |
5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苏建辉 |
市人大财经工委四级调研员 |
6 |
市政协办公室 |
郑子晖 |
市政协办公室副秘书长 |
7 |
市委宣传部 |
陆黛云 |
副部长 |
8 |
市发展改革局 |
汪世雷 |
副局长 |
9 |
市教育局 |
李立新 |
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
10 |
市科技局 |
刘宏杰 |
副局长 |
11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陈 畅 |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
12 |
市公安局 |
李豪辉 |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
13 |
市司法局 |
梁士元 |
政治处主任 |
14 |
市财政局 |
梁山涛 |
副局长 |
1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曹志明 |
副局长 |
16 |
市自然资源局 |
容瑞钊 |
副局长 |
17 |
市生态环境局 |
廖 华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18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林劲松 |
副局长 |
19 |
市交通运输局 |
王 平 |
副局长 |
20 |
市水利局 |
黄文伟 |
副调研员 |
21 |
市农业农村局 |
陈凤团 |
副局长 |
22 |
市商务局 |
李炳均 |
副局长 |
23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周传艳 |
副局长 |
24 |
市卫生健康局 |
曾子冉 |
副局长 |
25 |
市应急管理局 |
杨 霞 |
副调研员(党组成员) |
26 |
市国资委 |
赵崇景 |
副主任 |
27 |
市市场监管局 |
周志东 |
副局长 |
28 |
市金融局 |
何 渝 |
副局长 |
29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燕 翎 |
副局长 |
30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张富全 |
副局长 |
31 |
市公路局 |
李葆栀 |
副局长 |
32 |
市税务局 |
王轶刚 |
副局长 |
33 |
江门供电局 |
邢益岭 |
副局长 |
34 |
蓬江区政府 |
刘少龙 |
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35 |
江海区政府 |
李国和 |
江门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江海区委常委 |
36 |
新会区政府 |
胡悦玲 |
副区长 |
37 |
台山市政府 |
赵智健 |
副市长 |
38 |
开平市政府 |
范拓源 |
副市长 |
39 |
鹤山市政府 |
林锡波 |
市委常委 |
40 |
恩平市政府 |
关凯宁 |
市委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