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新会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2〕7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江门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经过项目评审、公示等流程,我局党组已同意项目计划。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附件1),请督促相关企业完成项目责任承诺书的签订(附件2,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报我局),并按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资金将由财政部门另文下达,届时企业凭签订好的项目责任承诺书申请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省级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项目单位要建立专账管理, 通过设置专账科目或辅助账等方式, 确保可通过会计账目追踪资金的收支情况。 奖补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软件(含网络及云资源费用、调试安装费等) 、设备、材料、产品及第三方服务等生产性支出, 不得用于项目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支出,以及差旅、会务、基建等日常事务性的支出。 鼓励项目单位将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付项目后续产生费用或对本项目相关支出进行冲账使用,并达到资金绩效目标(附件3)。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0日
(联系人:王庆,电话:327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