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告》转发给你们。根据通告要求,各单位、个人如对《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书面反馈至省工信厅(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2日
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告》转发给你们。根据通告要求,各单位、个人如对《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书面反馈至省工信厅(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