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87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东鹤山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已被确定为2018年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请你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2),指导本市试点园区认真修改完善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附电子版光盘)一式三份报送我局。园区在修订编制实施方案时应对照《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确保园区名称的规范性。
二、请加强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园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实施期内,请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情况报送我局;实施完成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谢荣生,电话:3279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