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8]36号)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支持绿色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批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847万元,其中,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800万元,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47万元。项目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请你们负责做好所辖项目和资金的后续管理、跟踪服务、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及接受政府审计等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完成资金绩效目标。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谢荣生,电话:3279755)
抄送:江门市财政局、各市(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