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201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8年江门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谢荣生,电话:3279755)
2018年江门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201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的主题为“节能降耗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主题为“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份,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组织机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14部门联合主办,市有关单位协办。
四、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鼓励各部门、各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低碳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媒体节能宣传活动。
江门日报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节能宣传合作,在6月期间开设“绿色江门节能行动”专栏,围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交通节能、循环经济等具体领域,发掘我市节约能源资源的典型案例,让更多市民、企业知晓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从而使节能成为全社会一种共识、一种自觉行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报道、公益广告、专题宣传等向社会宣传节能低碳相关政策及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工业节能宣传活动。
围绕《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组织我市重点用能单位举办节能宣传培训,以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技术推广等为主要内容,联合有关行业协会和技术服务机构,大力宣传绿色制造、能效对标等节能重点工作,加强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开展江门市节能监察行动,重点对钢铁、水泥、造纸等行业能耗限额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监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察,推动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落实各项节能工作措施。
(三)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
全国低碳日当日举办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办公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办公区域当天停开部分电梯,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综合采取报告会、宣讲会、推介会、讲座、展览、竞赛等多种形式,总结和推广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倡导绿色办公和生活方式,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约、节能低碳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市直各单位、各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资料的电子版报送至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董芷圻、周灼钧,联系方式:3277137、3272320,邮箱:jmggjgjn@163.com)。
(四)建筑节能宣传活动。
以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效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为主要宣传内容,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和群众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的社会风尚。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系列宣传报道,制作建筑节能宣传标语、海报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组织开展相关推广活动,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研发推广,大力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五)交通节能宣传活动。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17〕45号),各市(区)各单位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实际,聚焦交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举办各种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推送宣传文章及视频,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宣传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运输、绿色出行等发展理念,展示我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果。
六、工作要求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7〕74号)、《“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16〕2705号)、《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资环〔2017〕76号)等相关要求,积极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积极发出绿色出行倡议;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节能自愿承诺有关活动;推广节能新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组织重点行业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活动;开展节能产品进超市、节能产品示范推广活动等。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具有特色的节能宣传活动,充分动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等各方力量,自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月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吸引各方参与,广泛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按照《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粤经信节能〔2016〕372号)要求,进一步宣传并推行绿色制造,以多种形式在工业企业、园区和数据中心宣传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重大技术、典型模式以及标志性产品。要重点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低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要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紧密对接,将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引入到工业企业,促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
市发展改革部门要贯彻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等要求,积极宣传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充分展示各地方、各行业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市教育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美丽中国重要批示指示作为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贴近师生实际、形式灵活多样、效果明显突出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集中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法律法规,大力培育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抓手,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节约养成教育;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持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落实活动;积极开展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节能校园,你我共建”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构建家校共育节能意识的合力,推动形成崇尚节约、低碳环保的校园新风尚。
市科技部门要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活动,鼓励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示范和应用推广,推动相关产业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升级改造,加强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环境氛围,引导全社会使用节能低碳创新产品的自觉行动意识。
市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坚决打好广东碧水攻坚战”为主题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及绿色生活实践活动中去,努力提升广大青少年环保人文及科学素养,发挥青少年在家庭、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面向家庭及社区,组织开展社区环境大讲堂活动,向社区居民讲解身边环境知识,针对如何践行绿色生活,给予社区居民系统性、专业性指导,引导居民将绿色生活、出行和休闲模式带入家庭生活;加强对企业园区环境责任教育,推动企业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守法意识,承担起美丽中国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力度,推动企业主动公开排放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面向农村,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问题,推动农村居民积极行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的成效,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小区、绿色建筑创建活动。积极推广融合健康建筑、可持续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理念的高性能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模式,倡导居民行为节能、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建筑发挥实际效益。加大建筑能效提升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建筑进社区、进家庭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技术措施及生活小常识,提高居民绿色生活意识。通过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绿色生态小区、绿色建筑建设及运营管理。
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积极宣传行业绿色发展成效,集中宣传绿色交通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各地要采用政府倡导、媒体报道、社会参与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低碳新技术和新产品,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努力营造绿色交通发展氛围,促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市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太阳能光热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加大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宣传力度,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模式,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市商务部门要加强绿色商场创建活动,以绿色商场为平台,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发布“减塑”倡议、开展“减塑”宣传等方式,倡导绿色商场减少供应不可降解塑料袋,引导消费者少用、不用塑料袋。指导相关协会,在超市和部分高校举行“绿色兑换”活动,鼓励居民、高校在校学生交投再生资源兑换日常用品,促进再生资源有效回收,并利用“绿色兑换”活动契机,普及再生资源回收知识,形成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的良好氛围。
市国资委要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围绕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采取深入社区、商场、学校,通过短信、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主题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节能环保意识。组织多层面培训活动,从多角度普及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理念和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风尚。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产能布局,构建能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绿色生产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协调统一,以实际行动建设水绿山青的美丽中国。
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台积极宣传报道宣传月有关活动,运用接地气、贴近性强的新闻报道、访谈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展示节能知识,倡导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机关事务部门要抓住《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契机,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国管节能〔2016〕346号)、《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23号),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要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节能工程,推行垃圾分类,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市总工会要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主题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把职工书屋作为宣传阵地,增加职工书屋环保类图书的种类和数量,电子职工书屋面向全国职工开通有关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相关书籍的免费阅读专区;利用各级工会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的宣传资源和手段,运用企业内部报刊、广播和宣传栏、橱窗、活动室等载体,推送节能宣传月的官方海报、宣传片及相关信息;在中工网开通专题新闻网页增加青年职工接受度高的设计元素,吸引青年职工关注节能宣传的有关主体。在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重点行业领域,围绕关键技术、生产设备制造、环保设施运行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对标竞赛,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优化调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开展重大工程竞赛;围绕各流域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和恢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开展竞赛,不断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提升。
市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环保低碳知识。广泛开展植绿护绿、光盘行动、绿色出行、修旧利废等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养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理念。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高校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作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手段,制作传播生态文化产品,营造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本年度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及活动代表性声像、图片等宣传资料(电子版)报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