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新会区、开平市、恩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文件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局联合组织专家现场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认定江门市丰达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第十六批“江门市清洁生产企业”,有效期为五年。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2日
(经信局联系人:林露诗,电话:0750-3279716,环保局联系人:李笑渊,电话0750-35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