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林露诗,电话:3279716)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林露诗,电话:327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