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征集和第一批省试点企业材料补充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3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广泛征集筛选辖区内理念先进、 可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情况汇总表》,于4月24日前报我局(材料工业与工业节能科)。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日
(联系人:林露诗,电话:327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