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2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示范创建申报。相关推进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节能考核范围,对成功入围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和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优先给予政策支持。本次推荐工作重点是绿色园区和绿色产品,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获得过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园区和企业申报。
二、请有关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第一批、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进行现场复核,按要求逐项复核有关单位的绿色发展现状,并填报《第一批、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
三、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并核查各申报单位近年来有无安全、环保、质量、信用等方面的问题,出具推荐意见,于2020年5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各单项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式六份,附电子版光盘)及《第一批、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我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244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0日
(联系人:林露诗,电话:0750-327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