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鹤山市、恩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86号)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库申报的通知》(江工信办[2019]119号)的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19年度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批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1029万元,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本批项目计划中园区循环化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单位需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我局和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各存一份。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
有关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的项目责任承诺书,盖章确认后于7月5日前报我局,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内容和完工指标,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李伟健,电话:327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