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4〕996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2个方向,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2)。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评价、评审论证、集体审议、排序储备等工作。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2)、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3)要求,指导辖区企业通过“数字工信一网通”系统在线填报项目情况,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10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及项目完工情况进行初审,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初审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我局(消费品工业与生产服务业科)。推荐文件中应说明初审推荐情况,附件应包含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8)、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9)。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二)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入库储备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库,对未入库项目不安排资金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在项目入库时应结合支持方向要求更为聚焦,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采用竞争性评审择优排序。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评审指标体系,入库项目需择优排序。
(四)认真核实项目真伪性。原则上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对书面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审核,重点对发票是否重复使用、实施方案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等。
(五)按时完成项目入库申报工作。请严格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上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或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附件:1.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入库申报书
4.申报函(样式)
5.项目申报说明(样式)
6.项目入库申报表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8.项目入库情况表
9.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
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4〕996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容文威、甄翠艳,联系电话:3279869、327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