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5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工业遗产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申报物项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6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视频材料一份)报我局消费品工业与生产服务业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582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甄翠艳,电话:327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