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1号)要求,现将江门市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给你们,安排奖励项目(含工作经费)共38个,合计资金22817万元。
请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做好项目的后续跟踪和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和资金的绩效评价及政府审计等负责,及时落实资金任务清单,同时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制定资金支出计划,尽快将财政资金拨付至企业,并于2月5日前将支出计划表(附件4)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本项资金支出情况将逐月报市政府,对支出进度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开展专项督导。
附件:1.江门市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2.江门市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任务清单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4.江门市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支出计划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0日
(联系人:叶斯娜,联系电话:327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