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便函〔2023〕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
请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通知相关要求,积极发动并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做好申请和推荐工作
请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于8月14日前将上报文、推荐企业汇总表(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6)、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汇总后的企业电子材料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超过规定时限后,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
请在2023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8)和企业变更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8月14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指南
2.纸质及电子材料编制要求
3.承诺书
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
6.推荐企业汇总表
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
8.申请变更汇总表
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
1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7日
(联系人:叶斯娜,电话:3279703)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指南.docx
- 附件2.纸质及电子材料编制要求.doc
- 附件3.承诺书.docx
- 附件4-1.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xlsx
- 附件4-2.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建筑业).xlsx
- 附件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docx
- 附件6.推荐企业汇总表.xlsx
- 附件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doc
- 附件8.申请变更汇总表.xlsx
- 附件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pdf
- 附件1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