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和开展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7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3年4月6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我局,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同步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和开展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732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7日
(联系人:林露诗,电话:327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