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便函〔2022〕447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
请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通知相关要求,把政策要点精准传达到企业,积极发动并指导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为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请按照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做好初审和实地核查工作,于2月10日前将上报文、推荐企业汇总表(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光盘2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
请在2022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属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企业变更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月10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认定及变更相关文件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叶斯娜,电话:327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