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4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50号),经企业申报、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2年国家新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
二、资金安排计划、绩效目标
有关县(市、区)的安排计划、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有关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拨付情况报我局。
(二)有关县(市、区)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联系人:林九艳,联系电话:327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