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8号)转发给你,请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
请加强与区财政部门沟通,密切跟踪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请在8月13日前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相关企业,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拨付情况报我局。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号)等相关规定,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企业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应主要用于提升创新水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
二是重点“小巨人”企业在收到奖补资金后,须围绕《通知》对应的《广东省份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中的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资金,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资金使用跟踪与实地检查、绩效评价、资金验收等工作,对照《第三批重点“小巨人”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江门)》,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任务,确保各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精特新方向)安排计划的通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何浓满,电话:327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