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76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我局拟于2021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我市8家被国家列入2021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中的企业进行数据核查。
二、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按照要求提前做好核查准备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企业能耗自查报告提交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4日
(联系人:区志聪;联系电话:327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