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5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9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5年1-8月份公务用车3辆,9月份公务用车改革后剩下1辆运行)。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支出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2015年发生国内接待23次,接待人数共247人,主要包括机关日常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5年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保有量由3辆减少到1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是2015年公务接待的人数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9万元,下降35.11%,总的原因是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