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决算数 |
合 计 |
7.0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1.43 |
3、公务用车费 |
5.63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63 |
(2)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2016年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0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3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支出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我社机关没有下属预算单位,2016年市社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共发生国内接待25次,接待人数共280人,主要包括机关日常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费实行了严格控制,在财政局有关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减少人均的开支。
总体上,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0万元,下降6.61%,总的原因是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减少人均的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同期有所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