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4〕17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印发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农办农〔2014〕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加强我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应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果菜茶等园艺作物为重点,以确保不发生重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推进科学用药、科学施肥为途径,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源头治理与标本兼治并进,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产”的过程控制、“管”的制度保障,在更大规模推进标准化生产、更大范围推行质量可追溯、更严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全力保障种植业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重点
根据我省种植业生产的特点和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监管的重点:
(一)重点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等鲜活农产品,特别是叶菜类、豇豆、茄果类、韭菜、草莓等产品。
(二)重点区域。蔬菜、水果、茶叶等优势产区,特别是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北运菜基地、果菜茶出口基地、供港蔬菜基地等。
(三)关键环节。突出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夏秋季蔬菜、茶叶、水果和冬季大棚蔬菜病虫害防控用药时,严格规范用药品种、时间、剂量及方法,采收时严格执行安全用药间隔期。
(四)重点投入品。包括农药和肥料,农药重点监管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对果菜茶农药残留影响较大的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克百威、氧乐果、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肥料重点监管肥料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等。
三、重点措施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结合实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和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项目,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标准化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及控药、控肥等关键技术,推进种植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行种植业产品生产全程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
(二)推进科学用药施肥。加大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从业人员的施肥用药技术和科学施肥用药技术培训,筛选推介一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植保机械,大力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肥料统测统配统供统施等社会化服务,促进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技术普及,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污染。依托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加快配方肥及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三)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集成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率先在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优势区和大中型城市郊区生产基地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有机融合,有效控制病虫危害,减少化学农药用量。
[Page] (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创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实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强化销售人员对高毒农药购买者的使用指导,建立高毒农药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的全程追溯体系。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从源头上降低农药使用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五)强化施肥技术指导。各地要依据主要农作物和优势农产品布局,加强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科学施肥技术的指导,特别在主要施肥季节指导农民使用配方肥,采用“大配方”小调整的办法,依据作物生长规律进行施肥,缺什么补什么,指导农民禁用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的肥料。
(六)加强农药、肥料质量监管和残留监测。开展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以查处违规添加隐性成分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肥料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推动落实生产经营者控肥控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辖区农药、肥料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强化农药残留监测,积极开展对重点区域的重点产品农药残留抽查,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七)加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强化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农药风险监测评估点,加强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高风险地区的监控,特别是对例行监测中农药残留超标频次高的种植业产品和农药品种、重点产区加强跟踪,及早提出防范措施。
四、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职能分工,种植业系统主要职责是: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负责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包括由农药、肥料等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跟踪处理,植物防疫、检疫、病虫害的控制、处置工作。为积极有效应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特建立以下应急处置机制。
(一)建立应急处置机构。成立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组长由分管种植业工作的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厅种植业管理处、省植保植检总站、种子管理总站、耕地肥料总站、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种植业系统相关处(站、中心)有关负责人(见附件1)。
(二)协调指导组职责。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由农药、肥料、有害生物等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主要是分析研判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组建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厅种植业管理处:组织实施高产创建、增产模式攻关、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项目,宣传、培训、示范、推广粮油作物、园艺作物科学施肥用药技术,协调组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2.植保植检总站:负责农药监督管理,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负责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分析、汇总和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报告,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制(修)定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组织因农药、有害生物(生物毒素)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建因农药、有害生物(生物毒素)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库,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3.种子管理总站: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组织因种子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建因种子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库,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Page]
4.耕地肥料总站: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发布我省主要农作物施肥测土配方和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组织科学施肥技术培训、宣传、示范和推广,组织因肥料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建因肥料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库,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5.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园艺作物标准园科学用药、科学用肥技术集成、培训、示范和推广,参与组织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制定科学的轮换用药方案,减少农药使用量,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6.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负责低毒低残留农药宣传、示范和推广,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发展。负责科学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宣传、指导服务,参与组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发生Ⅰ级、Ⅱ级由农药、肥料或有害生物(生物毒素)等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后,厅种植业系统(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处室开展以下工作:
1.及时派出调查组。在接到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24小时内组建并派出由作物生产、病虫害防治、质量安全、投入品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调查组,配合当地开展技术鉴定工作(专家库见附件2)。
2.制定处置方案。根据调查组技术鉴定结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提出处置措施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危害,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做好舆情应对。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及事件处置进展,组织专家就相关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认真总结经验。事件处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拟出总结报告,对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督促地方响应。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及时响应的原则,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做好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各市农业部门要明确牵头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附件:1.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名单
2.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名单
附件1:
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名单
组 长:蔡汉雄省农业厅副厅长
副组长:梁友强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陈 森省植保植检总站站长
何国威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曾思坚省耕地肥料总站站长
林 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江腾辉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主任
成 员:郑如钦厅种植业管理处副处长
陈喜劳省植保植检总站副站长
陈坤朝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
张育灿省耕地肥料总站副站长
林青山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
附件2:
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名单
姓 名单位职务/职称
黄军定 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 科长/研究员
黄怡林 省植保植检总站 主任科员/高级农艺师
李小宁 省种子管理总站 科长/研究员
何德银 省种子管理总站 科长/高级农艺师
张 桥 省耕地肥料总站 副科长/[Page]高级农艺师
张满红 省耕地肥料总站 副科长/研究员
罗学梅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科长/高级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