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农业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好化肥生产、储运、销售和农化服务等工作,保障化肥的稳定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支持农业生产再获丰收。
工作任务
保障化肥生产
2014年化肥产量总体下降,净出口大幅增加。当前国内化肥资源总量明显少于去年同期,要积极组织好近几个月的生产,为春耕用肥提供资源保障。
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销售
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企业在储备期内,要严格按照淡储管理办法和储备协议的要求足量储备。在储备期结束、春耕用肥期间,要积极动销,满足农民购买习惯改变后集中释放的用肥需求,维护区域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优先供应国内市场
在国内资源量少于上年同期的情况下,国产化肥要集中供应国内市场,优先保障春耕用肥需要。
加强化肥调运
为了缓解化肥集中生产和分散消费的矛盾,春耕期间要继续加强化肥的铁路调运。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企业要将储备化肥提前调运到基层销区,方便农户直接购肥。
净化市场环境
针对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现象在部分地区仍时有发生的情况,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以次充好、偷减含量、虚标含量、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保障农民用肥质量。
提高农化服务水平
各级农业部门、供销合作社和相关行业协会要指导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加强农化技术服务,向农民普及科学施肥知识,提供选肥、用肥指导,推广科学施肥技术。
适应市场化的新常态
近年来化肥领域市场化的步伐和实践创新的脚步逐渐加快。全行业企业只有主动适应新变化,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才能在未来的市场中立足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