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资金管理细则(2022年修订)》、《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要求,现将拟调整2023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部门: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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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调整2023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