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企业: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 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试行方案>的通知》(粤供合函〔2023〕285号)和《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 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方案》(江供〔2023〕40号)(以下简称“冷链服务方案”)要求,为做好2023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项目工作,现面向江门地区,公开征集有意向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供销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遴选条件
(一)必须是江门地区供销合作社企业或基层供销社;可以股份合作等方式联合当地政府、“村集体”、农民合作社或者涉农企业等,优先引入省供销社出资企业进驻提供服务,如需单独成立实施主体,供销合作社系统持股比例不低于51%;
(二)营业执照的住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
(三)有较好的经营基础和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的优先。
二、工作要求
(一)组织本地区基层社、社企参与。各县(市、区)供销社积极宣传发动本地区基层社、社企积极参与实施主体遴选。
(二)申请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企业或基层供销社,请于9月22日前与我社综合业务科联系,并将申请材料(申请表、项目绩效目标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电子邮件至jmsgxszhywk@jiangmen.gov.cn。联系人:罗楚标,电话:0750-3185193。
我社将结合冷链服务方案要求,对提交申请的实施主体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择优选定实施主体,选定结果将在市供销社部门网站公示。
附件:1.2023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实施主体申请表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