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通国省道路网通行能力不断提升,损坏、毁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拒赔、逃赔事件屡有发生,路产维护常陷入“追偿难、执行难”的被动局面。为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江门公路部门努力破僵局、开新局,着力做好路损追偿工作,有效维护路产路权。
2023年9月24日,省道S275线开平金鸡镇K18+150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损坏公路树1棵、大红花2丛、标志牌1座及示警桩(道口标柱)8根,路产损失合计8911.42元。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向交警部门了解到,该事故为两辆货车与手扶拖拉机的三方事故,主责方为外地车辆,其余车辆负次责。公路部门随即启动路产损失追偿工作。
路产追偿工作属于民事行为,公路部门处理路产索赔案件通常采取两种方式,方式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相关规定,向主次责各方分别追偿;方式二是通过民事诉讼,向属地法院起诉侵权各方。结合以往办案经验,两种方式均有利弊,方式一虽符合程序但增加追偿工作难度,存在因路产修复不及时导致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造成二次交通事故的风险;方式二由于起诉耗时长、成本大,对事故当事人及公路部门容易造成诉累。
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积极与行为人协商沟通,告知各行为人路产损坏具体情况及相应权利,要求其及时缴纳路产赔偿费用,但承担主责一方行为人以身在外地、保险快到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等理由推脱;承担次责两方行为人也以各种理由推诿,导致多次协商无果。
为降低追偿工作难度,提高追偿效率,公路部门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开辟路损追偿工作新局,以积极主动履责为主,诉讼保底为辅,在向主次责各方分别追偿的同时,告知各方如主责方100%赔付后,主责方有权向次责方按承担责任比例开展民事追偿。确定思路后,开平中心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告知各责任方法律责任及违法后果,主责方与次责方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均按比例缴纳了赔偿款。截至2024年3月,历时半年多,公路部门终于全款追回了该宗路产损失。
在完成该项追偿工作后,公路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持续做好路产路权维护工作理清思路。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对损害路产路权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并制止,对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人依法追偿;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增强路警联动,发挥交警部门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损时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到事故现场定损的优势;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在网站、公众号发布路产路权相关法律知识,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四是利用科技支撑,借助交调、桥梁视频、“雪亮工程”等监控平台,扩大公路“视野”,提高线索发现率和调查取证效率;五是运用民事诉讼手段,对于拒不履行路产损失赔(补)偿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启用民事诉讼追偿。
今后,公路部门将继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出行服务。(文/市公路事务中心路政服务部;图/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