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合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采购的车辆定点保险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机动车车辆按期投保,服务商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三)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对应材料(商品)品目的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与车辆保险相关的所有税费由服务商承担。
3.服务商须提前30日提供到期车辆保险报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服务商须立即安排专人跟进处理,转账后3日内须出具正规保险发票和保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地方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3.采购材料(商品)品目、型号、规格及要求见下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应行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不属于回避单位。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00时止。
(三)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机构介绍、服务承诺。
(四) 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一楼生产部
五、供应商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标书要求:提供报价单,注明报价并盖章,不可更改表格格式和顺序。报价文件(附件1)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保险服务报价单
(二)采购方将参照附件2的评分标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方案、商务评分等进行选取。
附件2: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11270
特此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