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各单位: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行业的安全发展,我局决定在下属
各单位、各养护中心中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学习、宣传活动。现结合
实际,制订了《江门市公路局宣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活动方案》。请各单位务必认真组 织学
习,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新安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主要规定和具体要求,推动我局安全
生产工作平更上新台阶。
专此通知。
江门市公路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