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省公安厅《粤警行动计划——法治公安“八项建设”工作方案》和市政府《江门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法治思维,继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素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公安局党委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组织架构和5个专项小组,紧盯中央确定的10类打击重点,纵深开展线索摸排、专案侦办、追逃缉捕等工作,对开平启动挂牌整治,对扫黑除恶推进缓慢的13个派出所进行重点整治,以雷霆之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侦破了 “6.29”蒋某达涉黑专案、“11.01”跨区域特大网络赌博犯罪团伙案、“2.01特大套路贷”专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其中,“11.01”专案受到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领导批示肯定,“6.29”蒋某达涉黑组织案被省公安厅列为广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举办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展览和兑现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发放仪式,营造起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1至10月,全市破获涉黑恶案件、逮捕数同比大幅上升,九类涉恶案件破案数、逮捕数、查处村干部数、投案自首人数等指标排在全省前列。我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市委书记林应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等领导充分肯定,省公安厅对我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实现打击效能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二)全面推进“飓风2018”和“破小案”专项行动。启动涉枪、“治爆”、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黄赌、食药环、“一长四必”和“三大会战”、追逃、“零拒收”和“第二战场”9个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2.28”跨区域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6.25”制售假酒黑色产业犯罪集团案、中央生态环境部督办的5宗倾倒危废环境污染案等重大案件。认真贯彻市委林应武书记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分片区按季度对三区四市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推动当地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扎实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启动“粤剑扫毒”专项行动,1至10月,共侦破毒品案498宗,刑拘601人,逮捕468人,缴获各类毒品330千克,侦破部、省目标案件32宗,相继破获了全国首宗互联网跨境贩卖新型毒品“邮票”LSD案和“3.26”、“11.02”等一批重特大贩毒品案。1至9月,我市禁毒刑事执法效能考评排名全省第1名,禁毒行政执法效能考评排名全省第3。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建设,全市73个镇(街)全部建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省厅业务办理时限减半的要求,目前已有25项户政业务实现在户政窗口即时办结,36项出入境审批服务事项、29项户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减少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大力实施“减证便民”,取消公安外部单位证明22项,公安内部证明8项。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完成“邑微警”微信服务平台二期上线任务,将13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推向“指尖办理”,累计为群众办理业务29万件。上半年,我市公安“网上办事及微信服务”群众满意度居全省第一,“邑微警”微信服务荣获江门市直机关“社会服务创新奖”。蓬江分局户政大队简政惠民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总结推广。
(四)实施智慧新警务提升治安管控能力。1.集成“数据网”。实施智慧新警务建设“135”战略工程,高标准推进省政府“数字政府”试点和省厅智慧新防控、智慧新交管试点工作,打造智慧新警务“江门样本”。启动市反恐指挥中心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反恐预警与响应处置能力打下基础。完成大数据作战平台和警务云平台建设,共计数据清洗196类、141.6亿条,建成了云搜、大数据情报墙等一批实战应用。开展“一标三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门牌地址信息有效数据23万多条。2.升级“感知网”。以实施视频监控“十三五”规划、智能交通三期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视频云+感知采集体系建设。年内,市局启动全市统一的视频云平台建设,各市、区相继启动前端视频监控、卡口和动态人脸识别布点建设。全市共新建252路高清视频点、16个卡口点,全市现有约4000路视频点,128个卡口点,摄像枪高清率达82%。3.完善“防控网”。在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启动智慧新防控和警务服务站试点工作,推进城市综合体立体防控体系和智慧联防平台建设。1至10月,全市社会面巡防警力共盘查可疑人员164922人次,检查车辆106790辆次,查获各类违法人员560人,成功拦截省厅通报目标车辆并抓捕2名海南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年内,牵头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分别为《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农业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规定》(江公通[2018]1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8]26号),均严格依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予以发布、报备。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2期)、“平安江门”网等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公布2017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编制《江门市公安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根据《江门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落实《江门市公安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构建以法制部门业务骨干为主与聘用社会律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常设法律顾问团机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和参谋助手作用,为依法行政、重大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敏感案事件处置提供理论支持,防控法律风险。年内,法律顾问参与开展普法宣传、法制讲座共15次;参与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解释法律政策共18批22人次;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2宗,出庭应诉17次,审核经济合同551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落实,在"平安江门"网站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通过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为案件相关人员提供案件办理进度、处理结果查询。常态化抓好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案件制度,案件100%录入警综系统,实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制定《江门市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施细则》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局直执法办案部门和县级公安机关以市局(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均需经法制部门审核,报本级局领导审批。
(二)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根据《江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部门2018年度执法规范化成效考核办法》要求,开展专项案件考评6次、专项执法考评3次、执法巡查3次、飞行临检3次。同时,参加省厅案件执法考评工作4次,参加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2次,考评核查案件共770宗。考评具体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并对扣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
(三)开展“十统一”梳理工作。完成620项审批服务事项的认领和录入工作,且全部事项办事指南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对269项审批服务事项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方面逐项调查摸底和征集优化意见。全面规范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
(四)深化简政放权的省级事权下放承接改革工作。由法制支队牵头,出入境、国保、治安、户政、网警、禁毒、交警、科信、边防支队等部门配合,制定《江门市公安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承接省厅下放17项审批事权和委托下放1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权的相关工作。
五、全面推进
继续深化“平安江门”网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健全完善“平安江门”网站管理机制和宣传内容下功夫,根据市政府的评估报告和群众需要,完善网站内容体系,积极开展警民网络互动交流。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江门政务网和“平安江门”网站及时发布各类公安工作信息、法律法规政策及便民服务指南等。截至10月25日,共在江门政务网和“平安江门”网发布各类公安工作信息5300多条。同时,根据市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互联互通和深度对接工作,确保“一网办”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年初制定2018年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市商改办的工作要求,重新确定抽查比例和联合抽查次数;制定《江门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实施细则》和《江门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截至11月30日,23项抽查事项已开展抽查工作,覆盖率100%,总开展任务数166个,已完成154个,完成率93%。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为解决公安行政处罚案件中,各地处罚差异明显,同城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保障执法公平、公正,使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标准统一,对《江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江门市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试行)》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共制定了8大类953项公安职权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该标准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各地各单位,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393宗,已办结352宗;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20份,已出庭应诉17次,已判决17宗,其中8宗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裁定撤诉2宗,维持原判6宗,裁定准许撤回上诉1宗。畅通当事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维护执法权威。
(二)依法保障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市局共接来信来访457宗,其中来信277件,来访180宗,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接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6781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7%。在市司法局支持下,启动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年内律师共参与接访群众18批22人次。
八、全面提高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邀请江门市宪法宣讲团成员上门作《依宪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专题授课。通过对宪法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特别是学习宪法修正案及其修改意义,全体民警对宪法精神有了更加全面的、深刻的理解,更加坚定以宪法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积极派员参加“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的相关宣传活动。
(二)构建常态化实战教育训练体系。一是落实“三个必训”制度。年内共举办警衔晋升班6期,培训民警392人,坚持落实基层一线“战训合一、轮训轮值”,举办基层实战训练班45期,培训民警4800多人次。二是积极开展专题练兵活动。共举办专题训练班42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126次,培训民警8500多人次。三是强化警种专业训练。坚持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活动,倡导各警种部门因地制宜,组织民警自学自练。年内,以提高执法办案、警务实战技能、科技信息化应用、执法规范化、应急处突能力为重点,共举办警种专业训练班72期,培训民警3800多人。四是丰富训练方法载体。继续推广 “江门公安大讲堂”、“江门警务讲坛”、“江门法制讲坛”三大练兵平台,丰富训练载体,年内共举办专题讲座18期。积极推进训练信息化建设,加强云学院的建设应用工作,实现全市公安机关调训管理的网上运作,所有警衔班均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考试,组织民警广泛开展在线学习考试,推动网上练兵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江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我市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专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各部门、各警种开展普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持普法工作和工作职能相结合,结合我局执法职能和工作实践,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大力宣传本单位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九、当前存在的工作短板
(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按照智慧新警务建设的要求,执法办案场所的智能化提档升级或建设,需根据省厅的最新建设标准抓紧推进。当前,要抓紧做好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所需资金的预算以及规划建设工作,确保相关实施及建设标准下发后,迅速推动本地执法办案场所的提档升级工作。
(二)执法办案的瑕疵性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强整改。案件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性问题,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整改,确保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和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十、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中央、省委、公安部系列重要会议对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法治公安作出了新部署,指明了建设法治公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公安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进一步深入研究法治公安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公安部党委关于建设法治公安和省委关于建设法治广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深入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教训。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客观分析面临形势,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正确对待存在问题,科学研究解决措施,突出重点,破解难题,继续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进一步深入探索法治公安建设的新增长点。针对新情况、新形势,要坚持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积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具有牵引性、基础性的新措施,不断提出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发现新的建设增长点,持续推动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江门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4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公安局党委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组织架构和5个专项小组,紧盯中央确定的10类打击重点,纵深开展线索摸排、专案侦办、追逃缉捕等工作,对开平启动挂牌整治,对扫黑除恶推进缓慢的13个派出所进行重点整治,以雷霆之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侦破了 “6.29”蒋某达涉黑专案、“11.01”跨区域特大网络赌博犯罪团伙案、“2.01特大套路贷”专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其中,“11.01”专案受到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领导批示肯定,“6.29”蒋某达涉黑组织案被省公安厅列为广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举办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展览和兑现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发放仪式,营造起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1至10月,全市破获涉黑恶案件、逮捕数同比大幅上升,九类涉恶案件破案数、逮捕数、查处村干部数、投案自首人数等指标排在全省前列。我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市委书记林应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等领导充分肯定,省公安厅对我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实现打击效能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二)全面推进“飓风2018”和“破小案”专项行动。启动涉枪、“治爆”、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黄赌、食药环、“一长四必”和“三大会战”、追逃、“零拒收”和“第二战场”9个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2.28”跨区域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6.25”制售假酒黑色产业犯罪集团案、中央生态环境部督办的5宗倾倒危废环境污染案等重大案件。认真贯彻市委林应武书记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分片区按季度对三区四市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推动当地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扎实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启动“粤剑扫毒”专项行动,1至10月,共侦破毒品案498宗,刑拘601人,逮捕468人,缴获各类毒品330千克,侦破部、省目标案件32宗,相继破获了全国首宗互联网跨境贩卖新型毒品“邮票”LSD案和“3.26”、“11.02”等一批重特大贩毒品案。1至9月,我市禁毒刑事执法效能考评排名全省第1名,禁毒行政执法效能考评排名全省第3。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建设,全市73个镇(街)全部建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省厅业务办理时限减半的要求,目前已有25项户政业务实现在户政窗口即时办结,36项出入境审批服务事项、29项户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减少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大力实施“减证便民”,取消公安外部单位证明22项,公安内部证明8项。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完成“邑微警”微信服务平台二期上线任务,将13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推向“指尖办理”,累计为群众办理业务29万件。上半年,我市公安“网上办事及微信服务”群众满意度居全省第一,“邑微警”微信服务荣获江门市直机关“社会服务创新奖”。蓬江分局户政大队简政惠民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总结推广。
(四)实施智慧新警务提升治安管控能力。1.集成“数据网”。实施智慧新警务建设“135”战略工程,高标准推进省政府“数字政府”试点和省厅智慧新防控、智慧新交管试点工作,打造智慧新警务“江门样本”。启动市反恐指挥中心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反恐预警与响应处置能力打下基础。完成大数据作战平台和警务云平台建设,共计数据清洗196类、141.6亿条,建成了云搜、大数据情报墙等一批实战应用。开展“一标三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门牌地址信息有效数据23万多条。2.升级“感知网”。以实施视频监控“十三五”规划、智能交通三期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视频云+感知采集体系建设。年内,市局启动全市统一的视频云平台建设,各市、区相继启动前端视频监控、卡口和动态人脸识别布点建设。全市共新建252路高清视频点、16个卡口点,全市现有约4000路视频点,128个卡口点,摄像枪高清率达82%。3.完善“防控网”。在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启动智慧新防控和警务服务站试点工作,推进城市综合体立体防控体系和智慧联防平台建设。1至10月,全市社会面巡防警力共盘查可疑人员164922人次,检查车辆106790辆次,查获各类违法人员560人,成功拦截省厅通报目标车辆并抓捕2名海南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年内,牵头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分别为《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农业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规定》(江公通[2018]1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8]26号),均严格依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予以发布、报备。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2期)、“平安江门”网等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公布2017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编制《江门市公安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根据《江门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落实《江门市公安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构建以法制部门业务骨干为主与聘用社会律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常设法律顾问团机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和参谋助手作用,为依法行政、重大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敏感案事件处置提供理论支持,防控法律风险。年内,法律顾问参与开展普法宣传、法制讲座共15次;参与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解释法律政策共18批22人次;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2宗,出庭应诉17次,审核经济合同551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落实,在"平安江门"网站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通过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为案件相关人员提供案件办理进度、处理结果查询。常态化抓好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案件制度,案件100%录入警综系统,实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制定《江门市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施细则》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局直执法办案部门和县级公安机关以市局(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均需经法制部门审核,报本级局领导审批。
(二)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根据《江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部门2018年度执法规范化成效考核办法》要求,开展专项案件考评6次、专项执法考评3次、执法巡查3次、飞行临检3次。同时,参加省厅案件执法考评工作4次,参加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2次,考评核查案件共770宗。考评具体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并对扣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
(三)开展“十统一”梳理工作。完成620项审批服务事项的认领和录入工作,且全部事项办事指南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对269项审批服务事项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方面逐项调查摸底和征集优化意见。全面规范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
(四)深化简政放权的省级事权下放承接改革工作。由法制支队牵头,出入境、国保、治安、户政、网警、禁毒、交警、科信、边防支队等部门配合,制定《江门市公安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承接省厅下放17项审批事权和委托下放1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权的相关工作。
五、全面推进
继续深化“平安江门”网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健全完善“平安江门”网站管理机制和宣传内容下功夫,根据市政府的评估报告和群众需要,完善网站内容体系,积极开展警民网络互动交流。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江门政务网和“平安江门”网站及时发布各类公安工作信息、法律法规政策及便民服务指南等。截至10月25日,共在江门政务网和“平安江门”网发布各类公安工作信息5300多条。同时,根据市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互联互通和深度对接工作,确保“一网办”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年初制定2018年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市商改办的工作要求,重新确定抽查比例和联合抽查次数;制定《江门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实施细则》和《江门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截至11月30日,23项抽查事项已开展抽查工作,覆盖率100%,总开展任务数166个,已完成154个,完成率93%。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为解决公安行政处罚案件中,各地处罚差异明显,同城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保障执法公平、公正,使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标准统一,对《江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江门市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试行)》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共制定了8大类953项公安职权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该标准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各地各单位,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393宗,已办结352宗;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20份,已出庭应诉17次,已判决17宗,其中8宗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裁定撤诉2宗,维持原判6宗,裁定准许撤回上诉1宗。畅通当事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维护执法权威。
(二)依法保障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市局共接来信来访457宗,其中来信277件,来访180宗,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接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6781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7%。在市司法局支持下,启动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年内律师共参与接访群众18批22人次。
八、全面提高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邀请江门市宪法宣讲团成员上门作《依宪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专题授课。通过对宪法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特别是学习宪法修正案及其修改意义,全体民警对宪法精神有了更加全面的、深刻的理解,更加坚定以宪法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积极派员参加“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的相关宣传活动。
(二)构建常态化实战教育训练体系。一是落实“三个必训”制度。年内共举办警衔晋升班6期,培训民警392人,坚持落实基层一线“战训合一、轮训轮值”,举办基层实战训练班45期,培训民警4800多人次。二是积极开展专题练兵活动。共举办专题训练班42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126次,培训民警8500多人次。三是强化警种专业训练。坚持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活动,倡导各警种部门因地制宜,组织民警自学自练。年内,以提高执法办案、警务实战技能、科技信息化应用、执法规范化、应急处突能力为重点,共举办警种专业训练班72期,培训民警3800多人。四是丰富训练方法载体。继续推广 “江门公安大讲堂”、“江门警务讲坛”、“江门法制讲坛”三大练兵平台,丰富训练载体,年内共举办专题讲座18期。积极推进训练信息化建设,加强云学院的建设应用工作,实现全市公安机关调训管理的网上运作,所有警衔班均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考试,组织民警广泛开展在线学习考试,推动网上练兵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江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我市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专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各部门、各警种开展普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持普法工作和工作职能相结合,结合我局执法职能和工作实践,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大力宣传本单位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九、当前存在的工作短板
(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按照智慧新警务建设的要求,执法办案场所的智能化提档升级或建设,需根据省厅的最新建设标准抓紧推进。当前,要抓紧做好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所需资金的预算以及规划建设工作,确保相关实施及建设标准下发后,迅速推动本地执法办案场所的提档升级工作。
(二)执法办案的瑕疵性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强整改。案件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性问题,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整改,确保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和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十、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中央、省委、公安部系列重要会议对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法治公安作出了新部署,指明了建设法治公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公安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进一步深入研究法治公安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公安部党委关于建设法治公安和省委关于建设法治广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深入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教训。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客观分析面临形势,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正确对待存在问题,科学研究解决措施,突出重点,破解难题,继续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进一步深入探索法治公安建设的新增长点。针对新情况、新形势,要坚持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积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具有牵引性、基础性的新措施,不断提出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发现新的建设增长点,持续推动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江门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