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现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江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公安局 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西环路383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60115)。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局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及时调整。同时,明确各职能单位工作职责,指定了江门公安对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5大项16小项的具体负责单位,要求各单位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联络人,确保责任到位。经过全局的共同努力,我局逐步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宣传部门协调督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二)创新思路拓展传播公开渠道。为了贴近市民的需要,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创新推出“平安江门”微信公众号,努力打造公安机关移动互联网服务新平台。二是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三是在微博公告专栏即时发布信息公告。四是根据2013年工作情况,对平安江门网进行了改版,修改完善了信息工作目录,并做好改版后的维护管理,对于重要政务信息以及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做到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迅速传播到全社会,让公众及时了解了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
(三)规范工作规程。我局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完善了主动公开相关机制和流程,要求各单位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同时市局根据《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江府办函〔2012〕170号)要求,规范了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通过平安江门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注重实效、多措并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准确把握传播潮流动向,充分发挥新兴主流媒体优势。为了贴近市民的需要,更好地为市民服务,我局创新推出“平安江门”微信公众号。该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除具备文字、声音、图片及视频发送等一般微信功能外,还创新推出了路况资讯、便民服务、警务资讯三大自定义菜单服务栏目,初步实现了实时路况查询、机动车违法查询、出入境业务网上办理及查询、警务资讯发布、公安业务办事指南查询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自开通以来,微信订阅号的订阅粉丝数有13000多,过万的图文点击量,获得粉丝们的高度关注。二是继续发挥政务网站核心阵地作用。平安江门网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年内我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服务措施一网办”建设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对重大突发社会公共安全和涉警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市公安局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平安江门网站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三是继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4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及时发布不同时期公安中心工作的消息。四是充分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公安微博的“讯媒体”传播优势,在“警情播报”的基础上,开创“微直播”专栏,实时播报各类重要警务活动、网络热点话题及重大事件。年内先后利用微博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六大专项”行动现场直播活动,以及恶劣天气登陆期间交通路况直播,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江门高速路况直播等,受到了广大网友和上级领导的好评。通过公安微博的应用,市公安局成功开辟信息公开新渠道,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有效引导社情舆论,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效率有了显著提高,也使第一时间发布、主动发布和滚动发布的要求成为工作常态。五是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我局还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江门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14年,市公安局在平面媒体发稿2134篇,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六是根据实际需要优化设置公众查阅点。我局已在信访办和出入境、交管等部门对外办证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此外,市公安局还要求各市区公安机关继续优化、调整、增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二)丰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4年,通过平安江门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实际发布各类信息795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涉及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同时,市公安局加大了对安全防范知识方面的宣传,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工作对社会治安的预警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18900多人次,其中网站咨询约500人次,电话咨询约300人次,电子邮件及QQ在线咨询900多人次,微博互动咨询19000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市公安局 办安排1名民警承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定:依申请公开应根据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暂未收到因申请公开方面的申请,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多措并举,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程,为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打下良好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优化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明确信息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倒逼机制,由市局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避免因责任不明、消极工作导致的信息漏发、迟发现象。二是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依申请公开系统,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整合工作人员,根据职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负责人员。同时细化信息公开分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抓好市公安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制定工作规划,继续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检查、评议和考核工作。二是要结合督导工作,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和掌握各市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三是针对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取长补短,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深化“平安江门”网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着力在健全完善“平安江门”网站管理机制和宣传内容下功夫,根据省厅的评估报告和群众需要,完善网站内容体系,积极开展警民网络互动交流。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江门政务网和“平安江门”网站及时发布各类公安工作信息、法律法规政策及便民服务指南等。进一步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