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力深入扎实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完善政治主官述职等队伍管理制度,启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插手经济纠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个专项整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严打涉疫情“九类违法犯罪”,侦破涉疫情案件160余起,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集中推出出入境智慧办证、车管24小时自助服务、新车“六年免检”零跑动、户口迁移房产信息联网核查、高考异地考生报名资格集中核查等12项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7月5日起在全省率先实行入户区域、入户条件、入户材料、入户人员全放开的“零门槛”入户政策,新政实施以来,全市市外迁入人数同比增加了40.12%。积极构建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实施“天网”工程,通过大数据手段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100多名。强化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对危爆物品、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的安全管控,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减量控大”专项整治,有效确保了江门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厅要求,严格依法平等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文明交通建设初显成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启动文明交通建设、停车秩序整治等7项整改行动,着力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交通出行拥堵、停车难等问题。12月份以来,公安机关组织和指导三区新增施划小汽车停车位5.9万个、摩托车11.07万个,整改和新增交通标牌443个,施划标线4268平方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决策法治化程序。定期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切实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共对450项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市县两级公安执法管理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监督和行政决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24.8%,全市“两抢”月均发案5.1宗,是全省发案最少的地市之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5%,没有发生暴恐案事件和影响恶劣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先后组织“百日攻坚”“铁网”追逃等行动,连续打掉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提前完成境外逃犯“清零”目标和到案率100%的工作目标。同时,我市公安机关以“飓风2020”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整治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先后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年内我市新增吸毒人员同比下降32%,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断优化执法指导服务。编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工作指引》等5份执法指引;组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等执法服务队,指导基层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基层开展禁毒等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在2020年度江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得第一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年内,开展抽查任务40次,其中单部门抽查36次,联合抽查4次。在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查考核会议上作先进单位经验介绍。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实施意见,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内,共336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法制部门审核。深入开展“智慧新法制”建设。统筹推进智能化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建成智能办案区18个。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举办全市公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培训班,督促强化管理系统在执法办案中的深度应用。积极办理“两会”议案提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66件,其中主办13件、会办53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100%满意。依法接收“两法衔接”案件。共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5宗,均录入“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全面推行 。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年内,接收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年内,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41宗,同比下降64.5%。同时,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相关判决裁定。保障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来信来访事项办结率达100%。
(七)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健全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市、县两级成立打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现实体化运作。市公安局和台山市公安局已成立打私业务部门,强化专职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全警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各类培训126期,培训民警1.3万多人次。开发蓬江基础信息、江门云关注平台获全国公安移动警务应用创新奖。举办全市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竞赛;组建江门公安法制教官团,加强《民法典》等新法新规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共180名民警参加无纸化网上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40名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深入开展典型选树工作。组织开展“五邑民警之星”评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表彰奖励工作。110调度室被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4个单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和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和个人。扎实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平安共创、矛盾共调、网格警务”的社区群众工作经验。新会古井派出所、开平翠山湖派出所被命名为广东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岭南示范公安派出所”。江海文昌沙派出所新民警务室等5个警务室被命名“岭南标杆警务室”。陈耀棠等5名民警被评为“岭南百佳社区民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治安防范方面,社会面整体防控智能化水平不高,大数据综合应用等方面较为薄弱。办案场所建设方面,智能化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进度缓慢。队伍管理方面,民警、辅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问题时有发生;辅警队伍量少质弱,辅警用人额度、经费保障政策落地缓慢。
三、2021年的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相关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着力提升打击新型犯罪能力水平。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的研究和监测预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推动信息高度共享和深度应用。切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四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加快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一平台三中心”项目和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五是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纯洁公安队伍。继续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