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因有效期届满,现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对《关于印发〈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交局〔2017〕15号)进行修改。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
中心支行代章)
2023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12345)
(此文件为增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