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2021
江环〔2022〕145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公安局
关于废止《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
“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上级政策要求,鉴于“黄标车”已基本淘汰,现决定《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江环〔2015〕271号)自2022年8月5日起予以废止。
(联系电话:12345)
(此件为增补文件)
JMBG2022021
江环〔2022〕145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公安局
关于废止《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
“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上级政策要求,鉴于“黄标车”已基本淘汰,现决定《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江环〔2015〕271号)自2022年8月5日起予以废止。
(联系电话:12345)
(此件为增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