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精神,经过相关单位推荐申报以及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认真评审,拟对1名江门市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人物予以表彰奖励。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李伟彬,男,17岁,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台山市广海镇奇石刘李罗村1号,为台山市培英中学学生。
先进事迹:2023年4月30日,年紧17岁的李伟彬,在台山市广海镇精致理发店内,以付出生命代价,阻止了一起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的英勇行为,成功保护了店内1名顾客和3名小女孩的生命安全。
鉴于李伟彬在危急关头中,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英勇与犯罪嫌疑人搏斗而献出宝贵生命的事迹符合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对李伟彬予以表彰奖励。
从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4日止为公示时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江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电话:0750-3260431。
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