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岸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会见我市受到全国表彰的公安系统英雄模范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
陈岸明同大家亲切交流并合影留念,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获表彰的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并向全市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我市2个集体和3名公安干警荣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睦洲派出所所长黄伟峰同志赴京参加表彰大会,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这是江门公安队伍的荣誉和骄傲,更是江门的荣誉和骄傲。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坚守岗位、勇担使命、无私奉献,为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付出了热血与汗水,为平安江门、法治江门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学习弘扬英模精神,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打造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希望大家珍惜荣誉,把总书记的关怀激励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砥砺前行,再立新功,确保一方平安。
市领导蔡德威、凌传茂、陈冀、林国华、冯小钢参加会见。
江门市公安局睦洲派出所获评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睦洲派出所着力将民力转化为战斗力,不断探索党建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新路径,派出所综合考评连续两年位居新会区第一,群众安全感和工作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新会区第一,不久前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
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着力“打团伙、破大案、断网络”,推进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织密水域治安管控安全网络。2021年以来,打击走私支队牵头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涉走私案件121宗(其中破获省厅“飓风号”案件6宗),涉案值约1.3亿元,打击成效名列全省前茅。
李建昀
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李建昀,现任鹤山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办公室三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获全省最美基层民警称号。
方明
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方明,现任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一直扎根在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大队等基层单位工作,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曾荣获“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龙剑彬
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龙剑彬,现任江门市公安局滘北派出所副所长,自从警以来,便扎根在基层,先后在监所、派出所等一线岗位工作,一直敢打敢拼、勇于担当,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