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必须时刻注意听取社会各界的呼声,对照自己的公众形象,自觉剖析问题,净化灵魂,改进作风,以一个崭新的形象取信于社会,无悔于人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民警,一个让我们母亲、祖国放心的民警。”这是刘永超在《做合格民警 让母亲放心——个人体会》里面写到的。
刘永超牺牲前,是台山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的教导员。2014年12月5日,刘永超带领民警在辖区内抓捕目标贩毒嫌疑人朱某华时,遭受持刀行凶,刘永超只身英勇搏斗,被刺中多刀,身负重伤,并被水管和瓦罐击伤头部致重伤,经送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42岁的宝贵生命。
从警19年,刘永超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先后3次被评为台山市优秀人民警察,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并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孤身与歹徒搏斗英勇牺牲
2014年12月5日12时,南门派出所根据可靠线索,掌握贩毒嫌疑人朱某华正藏匿家中。刘永超马上带领行动组对其实施抓捕。到达后民警在周边搜寻未果,但有多年刑侦经验的刘永超坚信朱某华仍旧藏在屋内,当即决定对该空置房进行重新搜查。
这时,刘永超同志发现二楼木板小阁楼有响动,地面只有一条只容一人通过的细小木梯上此阁楼,刘永超对同伴说:“里面情况不明,有危险,你们先在木梯下等候,由我上去搜查。”说完便只身爬上二楼木板小阁楼。在昏暗的小阁楼里朱某华突然窜出,拿着随身携带的一把长约15厘米的小刀扑向刚踏上楼板的刘永超,朝其心脏、右胸等致命的地方猛插,顿时鲜血喷涌,染红了整件警服。
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刘永超毫不畏惧,忍着剧痛,用手中的铁水管与其展开殊死的搏斗,终因身负重伤,力竭倒在血泊之中。已成血人迷糊中的刘永超,他用最后一息的气力呼喊:“快抓住他,不能让他跑……”朱某华见状,将木梯推倒,同时又丧尽天良地对刘永超身体暴击,顷刻鲜血飞溅,撒向一楼地面。民警赶去营救时,凶残而狡猾的朱某华迅速逃离了现场。
当浑身浸透鲜血的刘永超被抬上急救台上时,医护人员发现其浑身上下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肤,刀伤、钝伤多达20多处。紧急抢救两个小时后,刘永超终究未能显现一丝一毫的生命特征,于当天15时许英勇牺牲。
事发当晚,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纷纷抽调民警前往台山支援搜捕嫌疑人。经过29个小时的连续作战,至12月6日16时40分,搜捕民警在台城水南朱洞村后山路边成功将朱某华抓获归案。
越危难险重他越迎难而上
刘永超从警19年,一直战斗在维护社会治安的基层最前线。在危难险重时刻,总是走在前面。他对同事说:“人民警察的宗旨就是保卫人民,做警察就不能怕危险!”从警以来,刘永超共参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500多人,侦破刑事案件350多起,查处治安案件1800多宗,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
成绩斐然的刘永超却不慕功名。深井派出所副所长余海林回忆:“2007年,我当时仍然是大江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超哥是大江派出所的副所长,他在我面临歹徒尖刀时挡在了我前面,将其擒获。这次成功的追捕,组织给予了一个三等功的荣誉,本应是给他的,他却说,要让年轻民警多得荣誉,我也因此获得从警以来的第一个个人三等功。”
当提起刘永超的时候,深井镇联和村委会的村民无一不称赞他是好警察。2014年5月11日15时,深井镇联和村委会南溪水库坝基被洪水浸没,水位高出水库坝基60厘米,并且水库坝基出现严重和渗水现象,水库坝基随时都有被洪水冲垮的可能,水库下面6条村庄,1000多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刘永超同志冒着溃坝被洪水冲走的危险,带领深井派出所民警会同镇政府人员立即疏散水库下面村庄的群众,经6个多小时的抗洪抢险,南溪水库坝基终于被加固好,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