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根据省公安厅部署要求,江门市公安局在机关大院设立分会场,与省厅主会场同步举行升警旗仪式,并庄严宣誓。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乔雷同志,在家局领导,局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功模代表、民警辅警代表参加升旗仪式。
10时正,升警旗仪式正式开始。全体人员立正肃立,精神抖擞,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伴随着《中国人民警察警歌》,中国人民警察警旗冉冉升起,全体民警向警旗致以崇高敬礼。随后,全体人员举起右拳,面向警旗,重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誓词》。庄严的宣誓字字铿锵,回声嘹亮,凝聚警心,激励斗志,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民警辅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021年,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公安机关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年内实现了刑事破案数(16.3%)、刑事拘留数(25.9%)、逮捕直诉数(29.76%)、群众警务评议满意率(3.89%)同比上升,刑事治安警情数(—18.2%)、刑事发案数(—2%)、不构成犯罪不捕率(—1.8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89%)的“四升四降”工作目标。全市电诈警情同比下降26.4%,是全省最早实现“电诈警情(—26.4%)案件(—5.6%)、诈骗警情(—20.4%)案件(—11.2%)、刑事警情(—19.1%)案件(—2.2%)”六项指标全面下降的城市。全市没有发生政治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事件、影响恶劣的刑事治安案件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