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动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机动车、驾驶人带“病”上路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从2021年8月起至2021年年底,江门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隐患清除“秋风行动”。8月11日至11月5日,江门交警通过智能交通预警系统,开展动态、静态查缉,成功查获242辆重点隐患车辆,其中报废车22辆,逾期未年检车218辆,多宗违法未处理2辆。
重点整治对象
一、重点机动车
● 8类重点车: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面包车。
● N类隐患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重中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和三轮摩托车等。
二、重点驾驶人
● 5类重点驾驶人:我市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B1、B2驾驶证及具有校车等5类特殊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 N类隐患驾驶人: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种类驾驶人和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其他驾驶人类型。
重点整治内容
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及检审业务导致牌证失效的视为存在隐患。主要包括:
●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等情形。
● 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等情形。
本次行动,交警部门将对重点隐患车辆存在对上路行驶的重点隐患车辆“发现一辆清除一辆”,使隐患逐步减少直至消除。
措施一:督促办理
交警部门通过短信、电话、信函等方式,督促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应手续、清除隐患。除通过以上方式提醒之外,交警部门将采取上门排查、通知等方式,督促车主办理相关业务,全力清除隐患。
措施二:精准打击
通过大数据分析定位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上路行驶的重点隐患车辆进行锁定,组织警力开展布控拦截,开展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