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江门市公安局始终把疫情防控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从严从快依法打击涉口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截止2月23日,我市公安机关侦破本地涉口罩诈骗案件5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其中本地公安机关抓获34人,配合外地警方抓获10人),带破外地案件100余宗,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中发现,社交媒体是诈骗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受害者获取出售口罩信息的来源中,有通过微信、QQ群、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也有第三方平台。而直接付款到个人账户,也是诈骗资金流转的典型手法,资金绕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付款到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在不能保证交易完成的情况下,失去资金的控制权,被拉黑失联后,无法挽回受损资金。目前,我市发生的涉口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主要有三种类型,江门公安公布了近期侦破的一些典型案例,并揭露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请市民群众仔细甄别,防止上当受骗。
一、社交平台“口罩大户”型类诈骗
简要案情:
2月12日,一名恩平事主在微信上从一商家处支付订金10000元购买一批口罩,打款后却收不到货,并被对方拉黑好友,发现被骗于是报警。接报后,我市公安刑侦部门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2月19日晚上,办案民警在广州市白云区一出租屋抓获嫌疑人陈某,缴获作案手机一部。
作案手法:
嫌疑人陈某交代,其起初在朋友圈看到一些口罩贩卖的广告,觉得这种方式在疫情期间有利可图,于是复制转发相关口罩广告信息到自己的朋友圈,谎称其是口罩生产厂家,现有大量医用口罩存货。2月12日,来自恩平市大槐镇的买家咨询情况。买家起初将信将疑,为了加深信任,陈某通过朋友圈找到一些口罩厂跟仓库存货的照片与视频发给买家,编造说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发货要延迟几天。经过讨价还价,双方将每只口罩定价在1.3元,购买数量为25000只。陈某为再次打消买家疑虑,诱导买家可先付订金收货后再打尾款,于是买家将购买口罩的订金1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两次打给了陈某。可陈某龙并没有现货,也不是口罩生产厂家,自然无法发货给买家,后在买家一再追问发货的情况下,陈某于当晚将买家从微信好友中删除。至此,买家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二、网络拼单假卖口罩型
简要案情:
1月31日至2月8日起期间,事主通过生意朋友介绍添加微信好友,并通过拼单购买口罩的方式被骗约2.8万人民币。接报后,市局反诈骗中心立即联合新会分局对该案进行研判分析,2月10日,办案民警在开平某酒店抓获诈骗嫌疑人司徒某。
作案手法:
该案中嫌疑人司徒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并设置2000只才可即时发货的条件。事主轻信他人,经人介绍,在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联系嫌疑人购买口罩。面对嫌疑人司徒某2000只才能即时发货的要求,事主通过“便捷”的拼单购买形式,联合39人筹集资金2.8万余元购买口罩,对方收款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敷衍事主,事主沟通无果后报警。
三、社交或网购平台“以次充好”型
简要案情:
2月2日,江门警方接报称,广东省邑XX科技有限公司从网上购买并提供给某单位的口罩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接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破案工作。2月8日,专案组在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县成功将高某和郭某2人抓获,共查获假冒伪劣口罩10.1万个、护目镜300个,涉案总价值60余万元。
作案手法:
据嫌疑人高某和郭某供述,他们利用疫情期口罩需求量大,买家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甄别能力,于是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等方式网上售卖防护口罩,配图均为网上下载的高质量口罩图片,实则是一款名为“飘安牌”的“三无”口罩产品。他们通过网络以高质量口罩的价格,大肆招揽买家,等他们收到货款后,就用“三无”产品发货以完成交易,牟取暴利。买家邑XX科技有限公司在转卖口罩给某单位后,收到反馈口罩质量很差,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均为“三无”产品,于是马上报警。
【警方提醒】:
进入复工期后,大量人员回流,口罩等基础防疫物资需求量增加,群众应加强对涉疫诈骗的防范,警方也会持续对涉疫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1、市民在购买口罩等防疫物品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涉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千万要提高警惕、勿中圈套,发现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2、通过微信转账,可以依次进行以下止付操作:点击“我”--支付--钱包--账单(在手机右上角);找到具体那笔转账;对订单有疑惑;投诉商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诈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3、对于“骗子”的微信账号,可以依次进行以下操作:直接点击对方微信头像;点击右上角“...”图标;点击投诉--存在欺诈骗钱行为--肺炎疫情相关;提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