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某来到新会中心派出所报案,称他于今年2月初的一个下午将一辆灰色摩托车停放在会城冈州大道中业兴大厦楼下,直到现在才发现摩托车不见了。
根据邓某的描述,2月份停放的车辆,7月份才发现被盗。民警对此产生疑问,但报警人邓某坚称其车是被盗了,希望民警能够帮其寻回爱车。
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民警迅速赶往邓某所指的车辆被盗现场进行调查,纵使民警经过长时间的分析研判,也找不到车辆被盗的线索。于是,民警转换查找方向,找到了近期一直使用被盗车辆的一名男子,随即传唤该男子到派出所。
民警询问男子得知,此车是其于今年5月从新会一寄售行处通过正当手续以2000元购入的。男子向民警提供了车辆的相关证件以及和寄售行老板的聊天记录。
随后,民警找到了寄售行的老板。经了解核实,报警人邓某于2021年12月20日到寄售行典当了摩托车(即其报案中坚称被盗的车辆),并与寄售行老板有过口头承诺:如过期不续当,可由寄售行自行处理车辆。根据寄售行老板提供的邓某续当票据,去年7月车辆续当期满后,邓某没有再续当车辆。直至今年5月29日,寄售行老板才将车辆出售。
今年7月份,报警人邓某得知车辆已经出售,便让寄售行老板提供车辆买家的联系方式,但买家不愿意提供联系方式给邓某。于是邓某心生一计,到中心派出所谎报自己的摩托车被盗,想以此办法让民警帮助“拿回”摩托车。
面对种种证据,邓某对其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新会公安已依法对邓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