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警方缜密侦查,连续破获三起涉“两卡”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近日,鹤山市公安局古劳派出所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发现居民李某和伍某有出售、出借银行卡给他人非法使用的嫌疑。
侦查民警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迅速确定嫌疑人李某和伍某的落脚点。1月4日14时许,民警经蹲点伏击,在沙坪街道某广场停车场出口附近将嫌疑人李某(男,22岁,鹤山古劳镇人)和伍某(女,21岁,鹤山宅梧镇人)抓获。
经审讯,同是情侣关系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和伍某经朋友介绍,在2020年6月将其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合计多套身份信息出售给他人用于转账、洗钱等网络犯罪,并从中非法获利。经查,短短半年时间里,李某和伍某名下银行卡现金流水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伍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月2日,鹤山市公安局桃源派出所根据反诈中心提供的线索得知辖区内一男子麦某(男,23岁,江门台山市人)名下银行卡流水存在异常,有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赃款的嫌疑。
接报后,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1月4日,侦查民警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在桃源镇某宾馆一房间内将嫌疑人麦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麦某供认,经同学关某(已另案处理)介绍,他提供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账号用于供境外赌博平台刷流水、转移赃款,承诺给他一定“好处费”。麦某明知为他人转账涉嫌违法犯罪,但在高额回报的利诱下,仍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当天,麦某就通过支付宝平台帮助不法分子对涉案资金4万余元进行周转。
目前,犯罪嫌疑人麦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