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根据江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近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联合鹤山市公安局在鹤山市一汇新天地广场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
通过开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和举办法律咨询活动,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我市新颁布施行的《文明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及我市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情况,有效提升了群众文明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宣传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知识、宣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知识、解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着力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反诈防诈意识,同时也提高了群众参与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全民反诈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一个信用体系建设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