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事主李某到恩平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报案,称被人以抵押车辆的方式诈骗。接报后,恩平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事主李某经营一家租车行,2021年9月,有两名男子来到车行抵押车辆,随后发现两人提供的行驶证和真正的行驶证存在一定差异,事主判断抵押的小轿车不是他们本人的,这笔交易合共损失23.22万元。
民警核实后得知抵押车辆的二人分别为梁某俊和黎某燊。随后警方通知两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梁某俊、黎某燊两人交代,2021年9月下旬,何某祥、黎某燊、黎某宁和黎某锋等4人于某天晚上聚餐时,共同商量将黎某燊出租来的车辆通过伪造虚假行驶证的方式出租给车行,以此换取钱财,其中何某祥负责联系车行,通过此方式第一次成功诈骗了事主李某9.67万元。随后,4人伙同梁某俊以同样的手法将一辆奔驰小汽车抵押给事主李某,此次共诈骗了李某13.55万元。
10月上旬,冯某辉和梁某俊等人聚会时听说他们利用伪造的行驶证将出租来的车辆抵押给车行成功诈骗到了钱财后,他们也动起了歪心思。某天,冯某辉等人伪造了一张行驶证,由何某祥联系另一家车行,成功诈骗了该车行7.72万元抵押款。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