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2时许,开平市公安局长沙派出所接到事主梁某报案,称他的支付宝被人盗刷了18652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向梁某了解情况。梁某称他在人民西路经营一家商店,据他描述,2个小时前曾有3名可疑男子到店消费,他曾把手机交给对方操作。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初步确定3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民警很快就锁定了宋某、李某、黄某3人;但民警发现,3人作案后均已逃离开平。民警根据三人的行踪一路追至湖南省汝城县。11月2月,办案民警在湖南省汝城县将宋某、李某、黄某抓获。
经审讯,宋某、李某、黄某对其盗刷他人支付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三人供述,他们三人均是湖南省汝城县人,无正当职业及稳定收入,于是萌生贪念,寻找上了年纪不懂操作手机的老人下手。此前已作案两次,因涉及金额不大而未被发现。10月25日晚上11时许,3人在人民西路某商店消费时,发现店铺内只有一个老人在看店,宋某、李某、黄某认为是下手的好时机,于是宋某、李某进店购买东西,黄某在店外等候。付款时,李某对店主谎称支付失败,要求添加他为支付宝好友,并转账支付。由于事主不懂操作,便将手机交给李某。李某便从自己手机支付宝里亮出“亲情卡”二维码,叫店主用支付宝扫码添加,由于添加“亲情卡”需要通过本人验证,这时李某继续谎称说添加好友需要验证,要求店主配合操作,李某便将店主的“亲情卡”支付额度设置在了最高限额。操作完毕后,宋某、李某、黄某立即离开逃回家乡。在逃离过程中,李某通过绑定的支付宝“亲情卡”分三次盗刷了店主梁某18652元到宋某的支付宝账户,宋某分别给李某、黄某转账4000元。
目前,宋某、李某、黄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开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