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中学高中住宿费的函》(江海发改〔2024〕4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1号)规定,经开展成本监审,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意见等相关程序,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海区外海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5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春季起执行,请通知江海区外海中学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