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定江门市江海区实验幼儿园申请收费定价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定价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经开展成本测算,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幼儿园和幼儿家长意见等相关程序,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江海区实验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1050元/生/月,试行期两年。
2.江海区实验幼儿园的托管费标准仍按《关于江门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3〕739号)的规定执行,即托管费标准为6.5元/生/天。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请你局督促江海区实验幼儿园通过在校园显眼处设立收费公示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公布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做好解释工作。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