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贸幼儿园:
你园《关于江门市财贸幼儿园调整为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关于调整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江发改费管函〔2018〕4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财贸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市直公办幼儿园市一级标准收取,即按765元/月·生收取。
二、江门市财贸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收费规定仍按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调整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江发改费管函〔2018〕42号)以及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3〕739号)的规定执行。
以上收费从2021年春季新学期起施行。请在校园显眼处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社会及幼儿家长监督。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0日